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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我跟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上的职位是销售,上班时间周一到周五,每天8小时

我跟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上的职位是销售,上班时间周一到周五,每天8小时 我跟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上的职位是销售,上班时间周一到周五,每天8小时。去年12月公司人手不够就把采购的工作也交给我了,这个不在劳动合同上签订的工作范围内。因为同时2份工作一直很吃力,公司没有因为多了一份职务多付过工资,因为工作量太大每天都要加班,期间没有付过任何加班费。请问我现在想要让公司支付超出合同范围工作的工资和加班费应该怎么做啊?申请劳动仲裁我应该提供什么资料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上海-杨浦区)
提问时间:2016-04-08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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