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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在公司内,因工作安排发生口角而有打人事件,公司有无责任?

在公司内,因工作安排发生口角而有打人事件,公司有无责任? 在公司内,下属不愿意接受上属安排的工作而出口辱骂上属,双方发生口角,而后下属一直追打上属,其间,有人劝架,上属一直逃,不想发生打架事件。但下属一直追打,至上属逃时被拌倒摔在地上,眼镜掉落,下属捡其眼镜掰断,并用空钢管袭击上属。上属便防卫,至使双方有轻度皮外伤。事后,未报警。公司决定开除下属,但并未对上属的医药费及为下属所垫的药费,还有被故意掰断的眼镜进行赔偿处理。只是口头说不处理眼镜赔偿之事,因为公司不是法庭,另外还说这是双方打架,上属得进行罚款处理。请问:公司没有责任吗?另外二者都是轻伤,事后报警能进行合理调解吗?上属的医药费及眼镜赔偿费如何追讨回来?在这件事中,上属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麦稻(上海-松江区)
提问时间:2011-10-20 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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