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交通肇事后受伤者不办出院也不返往住院收据如何处理 伍

交通肇事后受伤者不办出院也不返往住院收据如何处理 伍 轿车与行人相撞,交警确认为轿车方负全责,承担医疗费、交通费及误工费。住院5天共花人民币5000元,邻近出院时伤者又提出赔偿精神损失费2000元,轿车方没有答应,受伤者也不办理出院手续,便私自离开医院去了外地做生意,拒绝返往住院期间的所产生的医疗费收据及明细等,便得轿车方无法去保险公司理赔。下步轿车方应该如何处理为宜?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草根伍子(辽宁)
提问时间:2011-10-20 05:54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