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人身损害

邻居间肢体冲突,导致受害者病情不稳在医院观察,求帮忙

邻居间肢体冲突,导致受害者病情不稳在医院观察,求帮忙 案情:  我妈与邻居因晾晒衣物滴水到楼下发生了冲突,对方从楼下冲到我家门口用脚踹我家门,我妈打开门后,对方谩骂我妈,然后直接冲进我家里关上门,殴打我妈一个人。我妈52岁,对方为45岁左右男性。后由本人报警,双方去派出所,警察先让我妈去验伤,如今我妈因为被殴打到头部,脸部和胸口,腰部等多处地方,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右肩膀有泛乌青但没骨折,但是如今疼痛剧烈无法活动,医生诊断该情况至少要疼痛两周以上。身体的疼痛导致血压一直不稳定,最高到190,心脏检查也因刺激出现严重问题,被医生要求在观察室里监控,至今两天过去了没办法出院回家,对方的腹部在殴打中也出现被指甲抓破皮的情况,也去医院验伤。对方声称这也是因为我家先有原因在前,而且我妈的病情只是受到刺激的结果,态度很嚣张。至今对方也没有到医院里看望过。
现在进展:我妈仍在医院观察,无法出院,只在派出所双方进行了各自陈述,未达成任何协议
证据:病历卡记录了所有科室的诊断结果,有脑部CT,心电图,血液报告等多个检查报告,并且保存了所有医药费的收据。
求助问题: 如今我家已为我妈的病支付了四千多的医药费,想请问可以让对方先出部分赔偿么?今后调解我们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需要再收集那些证据?怎样能够得到我们应有的赔偿?赔偿范围多少合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琉璃窗(上海-普陀区)
提问时间:2011-10-18 19:23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