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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

因医院误诊,延误病情导致患者右肾被切除,左肾被部分切除,这是否属医疗事故?要求赔偿的话,应该赔偿多少

因医院误诊,延误病情导致患者右肾被切除,左肾被部分切除,这是否属医疗事故?要求赔偿的话,应该赔偿多少 2007年我妈当时39岁,晚上吃完饭正在看电视,突然腰部疼痛难忍,被送往周至县人民医院,由于医疗设施不全,被辗转送到咸阳中医附属医院,经过一系列检查被诊断为肾癌,而且是晚期,当时我父亲被告知做手术的话,手术台可能都下不来,所以最终做了保守治疗--介入式治疗,我妈最终“活”了下来,医生说那是奇迹。今年11年我妈又因为腰部疼痛,被送往215医院,来时带着当年的检查资料,医生一看就说这是瘤子,不是什么肾癌,可以治疗,当由于耽误的时间长,当年的小瘤子已经包裹了整个右肾,所以不得不被切除,左肾也受到一点影响,也被切除了部分,我妈今年才44岁,主治医生建议我们应当要求中附医院的赔偿,但我爸是老实的农民,也不知道如何寻求帮助,一直说算了,但每天的巨额医药费使他愁容满面,医生告知我妈以后不能干重活,我妈就问了一句“以后给我儿子哄小孩应该没问题吧?”我看着她感觉她很不值,才44岁,却要像个老太太那样活着,我真心的希望你们能给予我家帮助,让他得到应有的惩罚,还我妈妈一个公道。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王静jing(陕西-咸阳)
提问时间:2011-10-15 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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