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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是药剂过量导致我儿子致死,卫生局与医院串通,不定为医疗事故?

明明是药剂过量导致我儿子致死,卫生局与医院串通,不定为医疗事故?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儿子一个小感冒,让无医生资质的诊所用药过量导致病情加重成为哮喘,我们不懂,送往正规医院,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又因用药过量致使我儿子死亡。几经周折,做了尸检,卫生局天天拖,最后鉴定为不是医疗事故!当地法院不立案!说定成医疗事故才能立。国家有这个规定吗?我们觉得他们在操纵着所有过程,没有医学知识的人,看一下病历都知道用药过量了,一个鉴定十几天才出结果。卫生局让我们到上一级鉴定,如果让他们收买,再做失败。现在快一年了,到时我们我们还能否起诉。再到哪里去找公正的鉴定机构。有无联系方式!谢谢您的答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dB9756(新疆-喀什)
提问时间:2010-11-11 09:5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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