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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这协议有用吗

这协议有用吗 杨律师:您好!在2006年,我们一家三口(我,两个双胞胎儿子,丈夫病逝)在绍兴城南有了经济适用房的资格,但是得付37万元,当时家中拮据,我二儿子竟然背着我大儿子及我,把房子以5万(这钱在2009年我大儿子生病时要了2万,还有3万元至今未付)给他的战友章挺,这战友用我儿子的公积金及名字进行了贷款,同时还写了一协议,协议上写明,我儿子代表我全家的名义,以后若有什么纠纷,均为我们的家务事,与章挺无关。这些年,我一直在找房子,他们均瞒着我,我在今年才找到房子,原来此人还经常来我家(我现在是每月700元租房住)。我想把房子要回来,有可能吗?还有,这战友,现在在绍兴林业局工作,是公务员,以我二儿子为法人代表开了一汽车租凭公司,我儿子为了他,辞去了热电厂的工作,他竟然 给我儿子一千多元的工资!这也是我至今才知道的!这样的湖涂帐能算清吗?这样的工资有效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11syc……(浙江-绍兴)
提问时间:2011-10-17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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