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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嫖娼的认定

关于嫖娼的认定 朋友在广州的宾馆开房后,在网上看到看到交友信息,就打电话过去,一个男的接了后问了宾馆名字就说给我朋友介绍网友,然后一个女的打电话过来问了路就去了我朋友住的宾馆,在宾馆共处约1个半小时,后来网友就走了。过了几天那个女的被抓了,说是卖淫,警察通过通话记录找到我朋友叫去协助调查。当时宾馆有录像和身份证登记。请问有那个女的的指认,通话记录和宾馆的录像及身份证能认定为嫖娼吗?他现在还没去,很担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eggwan……(广东)
提问时间:2009-10-14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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