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关于学校认定本人尚欠学费的纠纷
关于学校认定本人尚欠学费的纠纷 高中读了2年,第三年没读.由班主任替我办理的退学手续.后来身份证掉了,我是温州人.由于读书的时候.户口也迁到宁波了.宁波办理身份证的地方无法办理.因为我户口已经迁出去了.要去学校拿户口迁移证再回老家去补.然后去学校拿.学校告知我第二年的学费没交.总共3400.要交了才能给.但是这笔学费我是肯定交了的.哪有不交学费就让人读书的道理.但学校咬定电脑里说没交就是没交.我班主任和分校校长证明我交过也不行.必须拿出当时的学费发票才行.但是当时给我们的不算发票.顶多是收据.而且这么长时间过去了.怎么可能还有.多番学校相关部门电话.告知这个没办法必须得交.电脑上显示没交就是没交.不予解决.
简介:2003年就读.2005年退学.宁波户口办查询不到本人户口.温州户口办显示户口外迁中.
纠纷原因:3400元学费未交.
对方提供证人:无.
对方提供证据:电脑数据显示未交.
我方提供证人:班主任能证明我交过学费.因为没交学费的会有催缴单.上面没有 我.班主任也不曾提醒我交学费.
我方提供证据:因我朋友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但是她是在总校读书的.由其班主任和保安部部长出面证明.这件事就解决了.我后来去的时候也找过她的班主任.她的班主任讲:我是她班主任.我知道她交过.就帮她弄好了.她班主任是英语系系主任.由此证明电脑数据不可靠.人际关系才是王道.
这事导致我现在属于黑户口.工作和生活上诸多不便.我想知道本案的胜诉希望大不大.我有没有权力要求学校赔偿损失.上诉的费用和律师费总共多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88624……(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1-08-15 1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