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关于遗产分割诉讼时效期间问题
关于遗产分割诉讼时效期间问题 具体情况叙述如下:
父亲(母亲去世已十几年,无遗嘱)留下主要遗产:银行存款存单,为父亲姓名留有密码且不知;与孙辈按份共有房产一套;(父生前已办理正规过户手续并取得所有合法证件)丧葬费抚恤金等一笔费用的银行卡一张(父亲单位需要双方子女共同签字才能领取,近一年来因子女协商不成仍保管在父亲单位里,子女双方已在父亲工资卡保管申明书签了名,以后发生遗失或失窃与父单位无关,由子女承担责任)
1.考虑到父亲单位那笔遗产的安全性,先单独以父亲单位那笔钱提起诉讼, 但有规定:继承人因遗产继承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效即为中断。所以以后再次提起诉讼时法院是否会受理?
2.如果单独以父亲单位那笔钱提起诉讼,被告方以反诉讼形式请求法院对父亲所有遗产分割的话,那法院一般会作何处理?
3.如果这样继续拖着不予分割,其诉讼时效期间是2年还是20年?怎样才能在受法律保护的期间将遗产进行分割处理。
(如果一次性将父亲所有遗产提请分割的话,考虑到房产分割比较难且面临快要拆迁,且又不知道法院会作如何分割判决,还有考虑到诉讼费用也比较大。不是很理想,想尽量避免为宜)请好心律师给予答复,非常感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老同学zys(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1-10-17 1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