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遗产继承纠纷•诉讼分割•诉讼时效期间问题
遗产继承纠纷•诉讼分割•诉讼时效期间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
第15条、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致继承人无法主张继承权利的,人民法院可按中止诉讼时效处理。
第17条、继承人因遗产继承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效即为中断。
那么请问律师:
1.中止诉讼时效对于诉讼时效期间的影响为:中止诉讼时效期间不包含在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即要除去中止诉讼时效期间。但诉讼时效期间起始日期不变、终止日期改变。诉讼时效期间仍保持不变?
2.中断诉讼时效对于诉讼时效期间的影响为:中断诉讼时效期间结束之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即中断诉讼时效期间不包含在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同时诉讼时效期间起始日期与终止日期同时改变。诉讼时效期间仍保持不变?
3.如果因遗产继承纠纷请求人民法院对遗产进行分割时,由于具体情况,适宜将遗产分成几次提起诉讼的话(指:同一依法有权继承人之间与同一被继承人的遗产)。那么,第一次诉讼结束后,以后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法院是否会予以继续受理?还是法院必须会把所有遗产作一次性调查、处理、分割完毕?
谢谢律师能在百忙之中给予答复,本人非常感激!。2011.10.16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老同学zys(浙江-湖州)
提问时间:2011-10-16 1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