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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离职时,公司要求我支付之前提供的异地搬迁安置费用,合理吗?

离职时,公司要求我支付之前提供的异地搬迁安置费用,合理吗? 我从上海来北京工作,来时公司提供了第一个月的酒店住宿和全价机票. 现在工作了5个月,因家事要离职回上海工作. 公司要求我支付之前的这些费用,一个月酒店费2万2,全价飞机票2张,一共2万4千多元.

    1,合同里有附件约定,如果就职后一年内离职,公司有权索取搬迁安置的全部费用. 请问这个约定合法吗? 是不是无效约定?

    2,另外,入职3个月后,北京这家A公司把我的劳动关系转到了同一个集团下的上海B公司. 两家公司都属于一个集团. 3个月后我又和B公司签了劳动合同. 约定我是由A公司转移至B公司工作的,之前的服务年限合并到B公司. 

    和B公司的这份合同没有约定离职时需要付搬迁安置费,请问即使A公司的约定有效,他们还有权向我索取吗?

    3 合同规定公司可以要回培训费,我入职后去香港两周算培训吗,我担心他们要搬家费不成,用培训费的名头来要. 他们需要有什么证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李施德林(北京-西城区)
提问时间:2011-10-15 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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