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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做的工龄认定是否有效

民政局做的工龄认定是否有效 我是90年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民政局下属的企业工作的,1993年做了工龄认定,盖的是民政局人事处的章,1997年应聘到其他企业,成为合同工,现在我与企业解除合同,想办理失业,但是我户口所在的和平区失业保险中心说,沈阳市民政局的工龄认定需要重新做,由最后工作单位所在的大东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重新认定工龄,但是最后工作单位所在的大东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原来做过工龄认定为由不给再次认定,让我找民政局,但是民政局也不管.请问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李树德(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1-10-15 13:0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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