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拖欠及克扣工资,欺骗员工,试用期不交社保

拖欠及克扣工资,欺骗员工,试用期不交社保 于2011年7月6日工作,与公司正式员工无异,没有迟到早退和请假,经理承诺: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间每月基本工资1800+300全勤+100高温费+15元/天餐饮补贴+两个保险,两个月后转正,基本工资按考核结果调整。 
期间用人单位一直没有和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而实际申请人工作的第一个月7月的工资为1500元,没有任何补贴奖金和福利。第二个月,8月,全勤奖从承诺的300元变为150元,餐饮补贴从15元/天变为200元/月.其他福利仍旧没有,工资为1800元+150元全勤=1950元。9月经理的书面考核结果为提薪400元,工资应为1800+400提薪+150全勤,但后来经理告知只能提薪300,而到发工资当天申请人却只收到1900元,实际只提薪100,并扣除了全勤奖。经过交涉,用人单位仍不肯发放9月份克扣申请人的200元工资。社保从9月起为申请人缴纳,适用期的社保不补交, 9月被通知全勤和福利补贴取消,于10月10日递交辞职信,12日完成交接,10月的1-12号工资拖延至下月10日才肯发放

我应该在申请书上写上哪些要求?包括国家规定的高温费吗?
补贴福利的承诺都是口头的,但是有一起进入公司的同事作证,有效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641064……(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1-10-14 22:08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