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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怎样劳动仲裁

怎样劳动仲裁 我于2008年5月进厂,厂方一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给我交任何保险.前三个月基本工资为1500,以后一直到09年9月为1800. 09年收取我1000元押金,收据上有单位公章;并签了一份保密协议.工资以现金发放,附一白条,上面只写我的姓名 基本工资 工作天数 加班天数  实发金额,无单位盖章及签名.单位是干满26天发基本工资,不足26天扣除,多于26天按平均数多发(无翻倍).
  我想换一个给缴保险的工作,9月30号提出辞职,老板不给押金并恶语相向.我打算申请劳动仲裁.
  我手里只有押金单 保密协议 近期2个月的工资单.我还需哪些证据;我还可以申请哪些请求.
  有劳各位帮写一份仲裁书.
  不胜感激,先谢了. 
问题补充:我如何证明进厂时间 如何证明无工资单月的工资数 以现有的证据能否胜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76hcwt(山东)
提问时间:2009-10-10 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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