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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劳动仲裁后仲裁庭已公告告示被告公司,我要怎样才能在公司注销前拿回工资?

劳动仲裁后仲裁庭已公告告示被告公司,我要怎样才能在公司注销前拿回工资? 因公司拖欠四个月工资和社保,2月份离职后去劳动部门申请调解,因无法接受调解结果3月份去申请劳动仲裁,7月份开庭时公司无故缺席审理,我8月10号拿到胜诉的仲裁结案书,但仲裁员告之公司方拒收得公告告示,在告示期内我能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因原公司11月9号营业期截止后会注销,我应该怎样才能顺利拿回我的工资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黄新忠HN(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09-08-29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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