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合约纠纷

合约纠纷 我是一个09年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毕业的人,刚开始创业,在今年8月份的时候同苏州大学文正学院三食堂的面包房签订了一份关于此面包房的转让协议,当时我是知道转让给我们的人属于二房东行为,但是我们转让协议中写明甲方必须保证乙方长期经营的权利,但是现在我从大房东处得知,他们根本不能做出长期经营的保证,因为明年食堂有重新规划。连大房东都要去跟学校重新谈过之后才能确认能不能继续经营。因此我们就想以这个理由不继续经营拿回我们的转让费,商谈过后对方不同意退钱,我现在想走法律途径,不知道如何打这个官司比较好?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汤赛赛(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1-10-12 22:10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