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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我们厂在上海金山现在要搬到江苏徐州.厂方没有提前通知我们而且要我们先签他们拟好的解除协议才能把欠我们的工资在签好解除协议三日内打在我们卡上.签好的解除协议也没有章也不能给我们备份一份.这样的协议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殷离个(上海)
提问时间:2011-10-12 18:4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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