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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开车在十字路口右转与和我同向行驶的右侧双人骑行电动自行车刮碰

律师您好!我开车在十字路口右转与和我同向行驶的右侧双人骑行电动自行车刮碰 律师您好!我开车在十字路口右转与和我同向行驶的右侧双人骑行电动自行车刮碰,电动车后座人腿部皮外伤,我车门被撞一个坑。两车停止方向基本平行,与东西和南北的马路成45度夹角,与左后和右前的行人斑马线都相距约一米,我车距马路边距离,与前后非机动车道等宽。请问我会是全部责任吗?电动自行车很大,超过沈阳市规定40公斤,且是两个成年人共乘。违反市政府规定的电动自行车在路上骑行,是否可以成为事故责任认定一个因素?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6-03-24 22:03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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