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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

回迁安置房是否合理?

回迁安置房是否合理? 刘律师,您好,我家购买的回迁安置房有两套在顶层,当初开发商只是说顶层面积比其他层小,是尖顶,可是吊花顶,还送一露台,当时觉得不错,就买了。可现在马上要收房了,我们才知道,屋内最低处只有1.43米,这是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两个卧室最低处只有1.49米,厨房最低处1.43米,客厅稍高些,大概有1.7米,目前合格的只有卫生间,因为卫生间在中间。当时开发商并没有提前告诉我们最低的地方有这么矮,请问这样的房子在法律上来说合格吗?我们这个回迁小区是分几批入住的,先头入住的那个小区顶层是复试,听说我们这个本来也是下边那层的阁楼,可是开发商为了多卖钱,修改了一下设计图纸,弄成了一个单层。请问这房子的高度在设计上是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吗?还有,听说购买商品房期房时,收房时实际面积与合同面积的误差不能超过总面积的百分之三,请问这个规定适用于回迁安置房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独自漫步1(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11-10-11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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