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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家庭财产分割

再婚家庭财产分割 我于20年前与一女再婚,10年前就想与她离婚,由于那时新婚姻法还没颁布,老的婚姻法其中有一条是:结婚满8年,婚前财产转为共同财产。我不服,所以一直没有离成,直到前阶段我才听说新婚姻法没有这一说,而是婚前的永远是婚前财产。
我想请问一下:是真的吗?是不是我原来婚前的房产跟她一点关系都没有?如果我要跟她离婚的话,我是不是就可以赶她出门?她没有固定工作跟住所。我同样也没有固定工作,这样的情况,我还要负担她什么吗?还是她永远有居住权?我的孩子跟她形成抚养关系,那将来我的孩子也有赡养她的义务吗?盼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芳草依依(江苏)
提问时间:2009-10-08 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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