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产权上的一方为另一方代签,这样的居间合同有效吗?
产权上的一方为另一方代签,这样的居间合同有效吗? 9月22日,我付了定金1万购买了房。期间是产证上的老公签的名,还代签的老婆的名字,旁边写了个“代”,他当时对他老婆名字的一个字不是很清楚,就写了两个读音类似的字,其中一个用括号的。他说打她电话打不通,之前他老婆也没委托书。当时我们就这么签了,中介也没说什么。也没出具房产证。
第二天中介打来电话说让我们把第一笔钱付掉,明明说好的是10月15日,电话打了一个又一个,说卖方房子欠银行的需要提前还贷,让我们第二天即9月24日付钱,否则卖家要吃一个月银行利息了。我们说钱不够中介居然说他们可以借钱给我们一部分。我们又不懂,出于好心,答应了。过了几天把钱还了中介。
现在查询了周边房价发现那个价钱完全不对,是中介骗我们的,远远高于房子价值,是他们一步步诱导。当时说贷款6成,中介说没问题。对于房龄隐瞒的没明说。我以为还可以的房龄,因为外墙物业正好新弄了的,里面也蛮新的。上网查了上海市地方志网站才发现是1981年的房。怎么可能贷到6成呢?现在不敢付第二笔钱了。
我觉得自己被欺骗了,所以想不要那个房子了,但是我要承担什么后果呢?万一代签的一方现在出具委托书的话,我那份居间合同有效吗?签的居间合同写的我违约的话定金不返还,另外付中介房价2%,还要付违约金一万给两守约方。
我想问的是这份合同有效吗?还有就是我后来付的钱11万加上定金1万,打官司的话最终可以拿回多少?仔细回忆很多事情被他们误导了,我还是不要和这种不诚信的人交易。
对了补充一点,上家已经买了房付了定金1万,也在这家中介。本来是打算卖房的钱付那个房的首付。我不买房了会不会让我赔那一万呀?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Tracy5……(上海-松江区)
提问时间:2009-10-07 2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