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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关于补缴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的问题

关于补缴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的问题 前业主在2008年8月1日前签订购房合同,按照旧标准缴纳维修基金40元/平方,而我在2013年购入此房,是否需要按照新规定105元/平方来补缴物业维修基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Myste……(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6-03-16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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