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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关于未签劳动合同,上班超时,拖延工资的问题

关于未签劳动合同,上班超时,拖延工资的问题 我在上海某耐消品公司工作45天,公司并未签订劳动合同或试用期合同,请问如果仲裁公司是否要赔偿双倍工资?工资金额是当初口头协议的,是否有效?如果无效,参照什么赔偿 ?上班至今45天没有获得一分工资,请问劳动法对于工资发放有何时间规定?该公司一周上班54小时,国庆休息一天,没有调休没有加班工资,但没有考勤记录可以证明,请问员工如何保障自身权益?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jimmym……(上海)
提问时间:2011-10-04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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