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律师你好,我婚前买的房,但是我媳妇的名字,结婚后是我还贷款
房产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婚后还贷及其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分。
你需要有出资证据 诉讼维权
你应当提供证据,不然可能会有损失。
你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0条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按照此规定,首先是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法院判决归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但是如果婚后还贷,是属于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工资奖金还的话,该款属于夫妻共同,如果离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39条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你好,婚后还贷和房子的增值部分共有平分的
你出首付买房登记在对方名下,需要你自己举证,如果可以举证,可以主张你的权利,如有需要电话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