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学教育
关于中职教育退费,学校态度恶劣,我应怎样维权?
关于中职教育退费,学校态度恶劣,我应怎样维权? 我于8月29号在一间民办的中职教育学校注册了交了费用后,并定于中秋后即13号为日期开学,过后3天就提出退学退还学费。一天课也没有上过。那里招生办的人说他们不知道怎样做,说要问问主任怎样处理,他说问过主任才通知我,于是我等啊等,等了2天都没有来电话。于是我又打过去,他就把主任的电话说给我。后来我打电话给主任,我说我退学退还学费,问他怎样办理手续。他说要等招生结束后才可以办理退学手续,也就是9月28号,我只好答应。最后还问,我一天学也没有上过,是不是费用全额退还,主任口口声声说:是全额退还。这样我的心就安下来啦。于是我日盼夜盼终于等到28号,那天我打电话过去招生办,他说明天有人联系我。也就是今天29号,联系我的人是另一个人,他对我说:你退学,所交学费只能退50%,并说这是国家政策,教育局规定的。我说这是什么法规,怎么可能这么少,我连一天课也没有上,何况我注册了还未到开学日期。后来他又说:如果没有上过一天课,就退80&,这样我也不答应,我在省物价局网站里相关政策里看见《广东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完善我省民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里面说凡:受教育者注册缴费后未入读的,办学单位应退还所缴学费、住宿费的90%;受教育者在校提前结业、经批准转学、中途死亡或因病休学、退学的,所缴学费、住宿费按受教育者实际在校时间计算清退。学费、住宿费清退标准=每学年学费、住宿费标准÷10个月×(10-学生实际在校月数),在校时间未满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并如果学校办学单位刊登、散发虚假招生简章(广告)或者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造成受教育者退学的,办学单位应全额退还学生所缴费用,造成学生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我可以肯定说学校一定有散发虚假招生简章(广告),才导致我去那里报名注册了,现在想起来非常后悔。这样也不算,他这边对我说完要退80%,那边就打电话对我爸爸说要退50%,我爸爸不肯,于是又说退70%,不用大家麻烦,趁早办理手续,并对我爸说如果考虑清楚就发条信息过来。后来我爸放下工作,匆匆忙忙跑回家找我讲,当时听了他的话我非常气愤,那个老实真的太可恶,这间学校也太黑了,什么都是钱,满脑里想的就是怎样赚我的钱,那是我家的血汗钱。忽然感觉很无助,所以要寻求好心人,我应该怎么办?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拿回那些学费。希望大家可以帮助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wn071……(广东-肇庆)
提问时间:2011-09-30 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