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出现了问题,在前法人手上发生的。现在的法人是否需要为前法人的问题负责?
首先要确定“公司现金拿出来用了”这件事的性质,然后,确定属于犯罪行为还是属于借款行为,现在的法定代表人有义务要求原法定代表人还款,或者考虑报警。现在的法定代表人如果知情不报,帮助遮掩,当然也要承担责任。
1、原来法人的事情,现在的不须负责。 2、谁犯罪,谁负责;谁过错,谁承担。
应当要求返还。
只追究前公司管理人员的责任就可以了,如果拒不归还可以报警以职务侵占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