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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你认为101室业主的损失应当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你认为101室业主的损失应当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某小区第7栋为6层楼房,某日,住在101室的住户家中房顶、墙壁及橱柜的边缘发现溢水,并散发出臭味。经查,污水源于201室渗漏,101室业主与201室业主多次协商不成,遂诉至法院,要求201室业主赔偿损失。被告辩称:真正的污染源在于本单元主管道及其下水道的堵塞,自己也是受害者。于是,请求法院追加三楼以上住户参加诉讼。三楼以上住户辩称:虽共用主下水管道,但楼上从未出现堵塞现象。此次堵塞,是由于二楼业主曾租给别人临时居住,属于管理不善造成的,应由二楼业主承担赔偿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周正明(广东)
提问时间:2009-09-25 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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