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不按国家信访条例规定答复信访人是否可以行政诉讼?

不按国家信访条例规定答复信访人是否可以行政诉讼? 我的儿子葛冬青2001到2009年间累计无偿献血2.73万毫升。2009年11月7日,他因不明原因突然死亡。
事后发现,我的儿子生前有多种疾病,他根本不符合献血者健康检查条件。血站在我儿子采血过程中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使我儿子的身体遭受严重损害,并导致我儿子惨祸的发生。
2010年6月20日,我向市人大递送了我对镇江市血站的投诉材料,人大将我的投诉转市信访局,信访局又转到市卫生局处理。
镇江市卫生局在收到投诉后虽然召集我和血站进行过两次调解,但调解结束后,一直不对我做出正式答复。。
由于我一再要求答复,他们开始玩弄花样;
2010年10月14日,我收到了镇江市血站的“答复”。
血站本是被告,他不是国家机关,他既无权处理也无权答复。
2011年2月16日,镇江市卫生局给我一份“复查意见”,其中还莫须有的说我在“2011年1月28日向我局提出复查申请”。
《国家信访条例》 第三十二条 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经调查核实,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处理,并书面答复信访人。
《国家信访条例》第三十三条 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事实是,他们按规定的答复时间超过快一年了,至今不见答复。
请问,镇江市卫生局在接受市信访局转办我的投诉后,不按国家信访条例答复我信访人,却有被投诉的血站答复,这是不是行政不作为?
对此,我是否可以到法院行政起诉?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葛一平(江苏)
提问时间:2011-09-23 16:5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