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交接清楚后,公司又叫我回去对账
没有法定义务。
你应该去一趟,因为出错的帐是你做的,你有义务去搞清楚,尽管接班的人已经签完字了,但并不等于他签字了,你做的账就是他做的了.
您可以回去把问题讲清楚,回去并不等于您必然会承担责任。
您好!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由此可见,您现在已经于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在法律上,您没有义务再回去对账了。因为在办理交接时,公司已经确认无误签字了,因此,现在即使发现账目不清,也是公司方面的责任。
您的行为并不触犯现行法律,即使报警,警方也无权处罚您。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