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关于以迟到理由开除的补充问题

关于以迟到理由开除的补充问题 之前发过问题,公司有公示和全体员工签名的规章制度,一个季度累计10次迟到就开除,前面有律师回复说公司可以以这个制度为理由炒人,并且不付违约金。
   可是现在补充问一点,这个制度是今年9月份才刚生效公布的。那是否要从9月开始算,9月之前我迟到的次数是否能作为开除的依据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newamy(广东)
提问时间:2009-09-22 16:53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