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伤害执行公务罪
伤害执行公务罪 派出所的民警说:2009年8月17日星期一晚上,他们在一个红绿灯路口查车,当时我哥开车从那里经过时让他停车我哥不停,开车就跑,连闯几个关卡,还撞伤了一个拦他的巡防队员(医院鉴定为轻微伤),他们开车追了4公里左右追上我哥。车上有3名乘客,均被抓到派出所,经审问后,认定我哥非法营运,3名乘客被释放。8月18日晚上,被告知我哥已被刑事拘留,罪名是妨碍执行公务罪,8月27日,我哥被批捕。
律师从我哥那里得到的情况:当我哥开车到一个红绿灯路口时(并未看到停车检查的标识,好像有一辆警车在路边停着),看见一个穿黑色衣服的人向他的车扑过来,当时立即停车,此人闪开了,并未撞到该人,此时绿灯亮了,就开车走了,通过后视镜观察到他们开一辆白色轿车追赶自己,由于以为是碰瓷的或抢劫的,慌乱中将车开到一条小路上,车辆底盘被卡,下车后看到追来的人身穿内保服装,他们说他们是警察(其实是外聘的巡防队员),在检查车辆证件,我哥的车辆没有牌照,需要检查。我哥未做任何反抗,接受检查。
当天晚上刚被带到派出所时那个称被撞的巡防队员使用警棍在我哥大腿上打了一下,导致大腿红肿,给了一个右勾拳,导致我哥左耳听力下降。
随后派出所民警轮番审问到凌晨4点,我哥又饿又困,这时派出所民警拿出审讯记录让他签字,他说他大致看了一下,给他讲的差不多,就签了字,又问了一会儿,警察又拿出一份审讯记录,说是刚才那份写的太乱了,就给重写了一下,让我哥签字,说签了字就可以给家里打电话联系了,我哥以为没什么事情了,也没看什么内容就签字了。
8月20日,我们请那个巡防队员吃饭,看到了所谓被撞的地方,在膝盖下方被蹭掉了一小块皮。他说他在医院呆了两天,所长让他多呆几天,他说他的伤没什么事,他不追究了,只要我们把所长摆平就行,不过要是所长让他作证,让他说什么他就说什么,希望我们理解。据说,他们这个所长是刚调过来的,上任所长就是因为刑拘指标没有完成被撤了。
现在案子已经到了检察院起诉科,律师看到的材料说:证人证言,辨认笔录,民警所述,现场记录,现场图,犯罪嫌疑人对罪行供认不讳,民警穿戴反光衣,配备有隔离墩等查车设备(我哥说根本没有这些东西,当时按手印是被逼的)。
请教各位律师,我们该怎么办?现在请的那个律师说事情比较难办,但是我觉得我哥是无罪的,有没有律师肯伸出援助之手,解答一下这个问题,另外,如果警察说的推翻不了,我哥会不会被判刑,大概多长时间。还有就是那辆车现在还在派出所,我们什么时候可以要回来,这辆车现在应该在谁的管辖范围内,是派出所还是检察院?如果罪名成立会不会当作作案工具没收(派出所说要没收)?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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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sunnym……(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09-09-21 1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