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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赔偿

工伤:员工上班时间串岗导致右手无名指受损

工伤:员工上班时间串岗导致右手无名指受损 律师您好:我单位有这样一件事情咨询处理办法,员工在上班时间自己串岗至他人岗位,导致右手卷入压面机内,当即送往医院,无骨伤及筋骨伤。共花费医药费等两万余元,全部由单位承担,并且该员工出院后一直没有上班,从受伤至今已有五个月没有上班,单位根据情况前三个月给该员工开全额工资1300元,后两月每月开800元。现我单位想咨询各位律师,我们该如何合理合法的了结此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四平乐天(吉林-四平)
提问时间:2011-09-17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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