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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追讨

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 当事人08年从李某处借了5万块钱,说好利息为8分,一个月是4000块钱利息,由于当事人年龄小,无偿还能力,并且是瞒着父母借的,所以其父母在几个月之后被要帐上门就替他偿还了5万块钱,并收回欠条。之后李某又找到当事人说还有一个月的利息没还,叫当事人偿还4000块利息,当事人无钱偿还此利息,李某就叫当事人又写了张2万块钱的欠条。当事人刚毕业工作怕李某到单位闹事,所以就又写了张2万元的欠条给李某。现李某拿着2万元的欠条起诉到法院要求偿还2万元债务及利息,应如何?去报警立案?还是还钱?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单数(江苏-连云港)
提问时间:2011-09-13 14:09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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