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人身损害

这样可以算杀人未遂吗

这样可以算杀人未遂吗 我想知道怎么样的情况算是杀人未遂,以下的情况怎么定义?
一个女孩子老偷室友东西,室友几次警告她仍不起作用之后,向领导反映情况后,领导找那女孩子谈话,那女孩子怀恨在心,然后趁室友不注意的时候,锁上门将室友弄翻在地止掐她脖子,还说:我要掐死你,我反正不想干了,掐死你我也去死,死也要找个垫背的。。。
就在室友快喘不过气的时候,在外面听到动静的人将门撞开,救下室友。。。撞开门的人见到那个女孩子坐在室友身上,掐着她的脖子还不松开呢,这算是人证吗。因为同是一个公司,并没有报案,这样算是什么性质?还不到48小时,这样还可以告她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塔塔布偶(山东-济宁)
提问时间:2009-09-17 11:06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