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个人在家庭中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怎样能受到保护
个人在家庭中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怎样能受到保护 我兄弟姊妹4个,我老大由于我性格内向不善言谈,因此母亲和其他2个兄弟一个妹妹都不喜欢我,至始至终对我没有一点亲情。话从经济问题上说起。我现年已60岁,我父母10年前就已给其他两个兄弟一个妹妹一人一套80平米的房子,而没给我,在5年前我父亲在世时和我母亲立遗嘱讲一套80多平米的房子给了我儿子,在我父亲过世后2年我向我母亲提出我应该分到一套房子,可我母亲说不给我问为什么不给,她也没说出理由来,后来我弄明白了原因说给我儿子房子就等于给我了请问律师是这样吗,还有更过分的是十年前我母亲背着我将我当初盖得30平米临建从开发商要回30平米的住房面积给了我妹妹,现在都有证据,另一件让我不能容忍的一件事是我家以前做过建筑钢模租赁生意,由于外面欠我们家好多外债,我父亲在过世前曾立下遗嘱,我们兄弟姊妹4个谁去能要回欠款就按百分子四十分给谁,当我说去要欠款我小弟不让我要,第二天我母亲告诉我说公章让她烧了,还让我到我母亲家去看了被烧焦的公章,其实我知道他们是用烧假公章骗我不让我去要欠款。还有几件事侵害我个人利益的事我不一一讲述了,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iemia……(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6-02-12 1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