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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伤害赔偿
人身伤害赔偿 2011年7月14日我父亲被殴打致:
1:左眼眉梢伤,缝合一针,现留有一长约两厘米的疤痕;
2:肋骨折了两根,伤一根。折了的肋骨扎到肺部;但是进行拍片时疼得差点昏过去;
3:右手小手指从根折了;
由于扎到肺,造成肺气肿,呼吸有些困难,但是经法医鉴定说是轻伤;由于家里一直是父亲养鸡种菜棚,其他人不懂,致使:
鸡因病死了大约200只,当时价格是5.7元/斤,两个菜棚闲着没能种上;
后又有人 晚上将我家电线剪断偷走150只成鸡;三个鸡棚闲着,(现成鸡价格很好);
两人在家无法出门务工挣钱;
2011年9月1日出院,父亲从县医院出院回家,那时手上伤口还没有愈合好,动手术开的三四厘米长的口没有长好;
我方大概在2011年7月15日左右在我镇派出所报案(因为他们在把我父亲送进医院说是从车上摔下来摔伤的,并迟迟不给动手术,住院人名还给报的他家人的),报案后他们家就再也不给看病了。
事件进展:8月份听说只是抓了个挑头的,经过多方调解不成,医疗费花了两万多。
我的问题:是向人民法院起诉呢还是再等些时间?
如果协调赔偿大概能够赔给多少?五万(带医疗费)多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雪红飞123(河北)
提问时间:2011-09-11 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