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我的赔偿责任应该是多少?(刑事携带民事责任)
我的赔偿责任应该是多少?(刑事携带民事责任) 今年4月我网吧开张,6月我网吧发生顾客杀人案件,杀人者17岁,(此管理部门已经罚款12万)死者(19岁)晚上3点从外面来我网吧挑起事端,然后我网吧顾客用挂钥匙上的小刀将人刺伤(刀口全部在大腿上,后来送医院3小时后,大腿大动脉流血过多死亡),医院在我们3点20送到急症室的情况下,未采取急救措施,直到人流血死亡6点15分才突然来了7。8个医生)我的服务员当时在拉架时候也被刺伤。
现死者家属起诉我网吧要求赔偿33万,先起诉到民庭后,撤诉。现已交起诉书到刑庭,要求我们应诉。
请问各位律师,在这样情况下,我网吧的责任一般来说是多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出事了(安徽-黄山)
提问时间:2009-09-16 1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