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公司放长假的隐性裁员该如何应对?

公司放长假的隐性裁员该如何应对? 公司是深圳的一家软件公司,因业务少而采取逐日逐批的方式和员工协商解除合同。之前的员工都可以得到N+1的经济补偿,现在,公司为了节约成本,采取新的方式来隐性裁员:公司通知员工休3个月长假,假期按第一个月80%的个人工资,第2个月起80%的深圳最低工资,就是1320元来支付,这样的情况,员工应该如何应对,
1、公司的做法,是按照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 处理
   第二十八条 非因员工本人过错,用人单位部分或者整体停产、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停工员工在停工期间的工资:
  (一)停工一个月以内的,按照员工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支付;
  (二)停工超过一个月的,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支付。
   我想问的是,公司所说的部分停产、停业是如何界定,需要完成一定手续吗?
2、公司有权利说放假就放假,使用这种方式岂不是非常容易规避裁员的成本,而且也节约用人的成本?有无法律限制的条文?比如能否投诉公司未向劳动者提供劳动条件?
3、有何其他方法,可以解除合同,拿到经济补偿?

谢谢各位律师的帮助及答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EHEI(广东)
提问时间:2011-09-09 23:1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张俊杰律师

辽宁 沈阳

刘哲律师

辽宁 锦州

杨静律师

辽宁 葫芦岛

李保忠律师

辽宁 沈阳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阜新律师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已帮助 364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张俊杰律师 
辽宁沈阳
已帮助 105303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李保忠律师 
辽宁沈阳
已帮助 22518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阜新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