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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您好,我于2011年3月份在天津买了二手商品房,与中介签了3方协议,

您好,我于2011年3月份在天津买了二手商品房,与中介签了3方协议, 您好,我于2011年3月份在天津买了二手商品房,与中介签了3方协议,签协议当天缴纳中介费1万元,交给房主定金3万元。协议中约定4月份到房管局打过户协议。房主此套房产已在天津的中心银行在买房时办理了抵押贷款,截止购房时有55万贷款,协议中约定由房主自行清贷。而后到了今年8月份,房主由于种种原因,迟迟未能将银行抵押贷款还上。而且这时二手房价格又有了较大的下降,基本上在10万元左右的降幅。所以我们打算解除协议,要求定金退还,中介费退还。在协商过程中,房主手机无法打通,无法联系房主。后找中介解决,房主因聚众斗殴于2011年8月中旬左右在房主所在地内蒙古地区拘留(此信息来自中介)。请问我应该如何要回定金3万元和中介费用。因为我交了中介费,房子没买成也没有得到任何服务。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racys……(天津)
提问时间:2011-09-09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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