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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二手商品房合同纠纷

二手商品房合同纠纷 A购买B的二手商品房,合同注明够房款分三期交清,第三期尾款交付时间为B方将户口从该商品房后结清,合同规定B方的户口迁移期限为2008年11月1日前,B在2009年5月才将户口迁移走,A以B违约为由拒付尾款。在2008年11月1日至2010年11月1日前A没有对B就合同违约提出主张。2010年11月5日B起诉A,要求A结清购房款,请问该要求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EBING(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0-11-20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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