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有法律责任吗?
有法律责任吗? 刘律师,你好,希望您百忙之中能给予解答。我老公在去年时暑假因业务关系认识一同行(未婚女),仅业务关系,因为聊得来(各方面都聊),在8月中旬时刚巧一同去某地玩了三天,女主动牵过手,两人没有发生关系,事后该女性经常联系我老公,我老公不理,当时年底刚好我要结婚,我老公怕我知道,受她威胁,寄过1000元钱算是玩时的路费开销等(虽然玩时吃的玩的车票是我老公买的)。今年还时不时联系,仍要我老公寄礼物(千元以上)给他,我老公不理,该女性通过各种方式找到我老公的同学以及我中伤我威胁说要告我老公老公,以及,说我老公与他有一夜情等。每天打很多骚挠电话。
我想问一下,在这件事中,我老公有法律责任吗?该女性呢?能给点建议吗?我真的很困苦。
非常感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tengle(江西-抚州)
提问时间:2009-09-15 0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