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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关于新劳动法里违约金的规定

关于新劳动法里违约金的规定 我跟一所事业单位签署了就业合同,合同时间是3年,于07年7月1日签的,后来在08年1月的时候重新签了一份,时间也是3年。现在本人想提前辞职,需不需要交违约金啊。企业规定如果要辞职必须交8000的违约金,这和收入明显不符合,本人年薪是1万8.在单位上班前,企业组织了岗前培训和考试,但是都是我们自己出钱上的辅导班和参加考试,问这种情况企业收违约金算不算不合理。
如果不合理的话,我坚持致辞,企业私自扣留我的户口以及档案,我该怎么办?
我所在的企业在当地也算是一个大的事业企业,后台很硬。
麻烦帮我分析一下,万分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mf518……(湖北-荆州)
提问时间:2008-08-16 23:03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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