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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出让土地的使用年限
关于出让土地的使用年限 我买了一处商品房,但是签合同的时候我没去,我对象去的。等回来我看了合同,土地的使用年限仅37年合理吗?等过了37年,我的还有居住权货买卖权吗?国家能不能把的我住房收回啊?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Abb7322(吉林-长春)
提问时间:2011-09-06 10:30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陈晓静律师
2011-09-06 10:43
商业用地的使用年限是40年,房屋你是享有永久居住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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