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经销代理

关于市场保护跨区域经营的问题

关于市场保护跨区域经营的问题 您好,我最近碰上一件关于市场保护的问题,想咨询一下您,我做了北京一家公司的代理,在与公司正规招商人员联系之前,已经通过一个做北京区域代理的一个朋友发过来一批货了,(之前朋友并没有跟我说他是区域代理,让我误认为他就是公司人员)后来从公司招商人员口中得知朋友只是个区城代理,我从他那里进货是不合法的,不受公司保护,后来我又从公司进了一批货,公司也把合同签好后给我发过来了,我从公司进的这批货发给了另一个想在北京经营的朋友小王,小王开业没几天就告诉我公司有人去查了,说他的货来的合法,不让他开了,后来公司让我把货撤回来,我把钱也退给了小王.可是当我跟朋友提出退货的时候他拒绝,而后找到公司负责人,公司负责人也没有明确公司对此事的态度,而是以推托或是公司不插手此事的态度回应.合同中有关于串货和市场保护的条款(第八条:1.甲方对维护市场运作秩序.规范市场经营行为负有管理责任,以此保障广大经销商的利益和乙方经销市场不受侵害.5.甲方营销管理中心有权利有义务保护每位加盟商的利益,如出现货源不明,库存不明,......甲方有权警告.第九条:7.乙方承诺只在甲方授权范围内销售及经营甲方授权产品,不跨地区销售,不窜货,否则将被取消其加盟商咨格.第十条:1.乙方违反合同将产品流入其他市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停止供货,取消其加盟商咨格,乙方对此同意.2.乙方市场受到冲击,应在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过甲方向冲击方进行索赔,并向甲方提供样品批号和发票以便甲方核对和查验.)两份合同都在我这里我还没有签,其实我和小王的处境是一样的,公司可以要求我把给小王的货退回,为什么就不能要求北京我做区域代理的朋友把货退回呢?而且公司负责人还说这件事让我自己去协调,公司只能是帮我找找那个做区域代理的朋友,在这件事上我觉得公司对经销商并没有起到监管和保护的作用,而且对待同样的事情确是不同的对待,请问,如果我想讨回我的损失,应该怎么做?如果要起诉我应该起诉发给我货的朋友,还是起诉公司?谢谢!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yf062……(内蒙古)
提问时间:2009-09-12 22:11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