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三江公司可以单方面解除我的合同吗?
三江公司可以单方面解除我的合同吗? 您好:我是宜昌步行街的商户,我在2010年2月份和三江航天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他们将民众乐园2楼400多平方的面积租给我用于开儿童游乐场,我在装修后于6月1日正式开业,当时我交3个月租金2个月压金,他们免租2个月,我进场前他们申明说现在已经招商90%了,等我进场后就会开业的,可我进场后,其它商户不但没有进场,还有不停的有人退场,三江公司根本没有管理,至使我游乐场在前三个月还有点生意,三个月后就一点生意全无,在2010年11月份,三江公司就对一楼商户进行了清铺,不让那些没有开门的商户经营,并于他们解除了合同,但对开门的商户没有收取租金(没有书面的证明,只是没有人来收也没有人要我们交租金),在2011年春节过后,他们就将2楼商户清场,理由是整体装修,但只让我一家继续经营,因为我的场地在二楼的最后面,前面一并门就很少有人进来,而且前面场地一片混乱,商铺里的垃圾到处都是无人清理,在2011年7月到8月期间,三江公司不断地和一些商户解除合同,但因为我天天开门,三江没有任何人说过要和我解除合同之事,在2011年8月18日时,突然给我下发一份解除合同的通知,并让我尽快搬除,理由是因为我没有交租金,欠租金5万元,但步行街开业以来有两年多了,并没有一家交过租金,我进场以前工作人员也常说现在没有收过租金,我可以经营,等统一收取时再交(只是口头说,没有书面上的证明)。现在要以我不交租金就解除我合同,我提出我的理由是三江公司没有开过收租金的单子让我交租金,而且事实也是没有一家交租金的都在正常经营,只因为民众那场地有人要承租,所以就必须让我离开,请问这个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合理吗?我现在要求还要继续屡行合同的要求法律上会支持吗?他们让我搬拆,给我另找场地,但场地的租金太高我承受不了,这样我应该怎么办?而且我要搬迁,费用也要5万多,这个费用怎么办?(我原场地的租金是4500元一个月,现在给我的场地是18000元一个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sh101……(河北-唐山)
提问时间:2011-09-02 2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