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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学生意外伤害赔偿问题

学生意外伤害赔偿问题 我是一位初中女生。2010年12月2日,在学校组织的区青少年社会实践基地举办的逃生演练活动中(就是学习消防队员抓住绳子从高出滑到地面),由于我身体较重,双手抓不住绳子,从而从2米多高的地方直接坠落,由于右脚正巧卡在铺垫在地上的2个体操垫子的缝隙里,导致我的右脚右侧内外踝骨折。住院开刀钢钉固定复位手术。花去一万五千元。现在我已经4次复查,没有用药,医生嘱咐锻炼康复。我想咨询:像我这样的情况,我该如何维权?基地该如何赔偿我的损失?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f_gq31……(上海-松江区)
提问时间:2011-09-02 21:12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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