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刑事

意外事件还是过失伤人。能立案吗?法院怎么判。

意外事件还是过失伤人。能立案吗?法院怎么判。 甲醉酒,站不稳,甲的妻子喊乙(甲妻子的亲戚)帮忙搀扶甲进屋,甲不愿意进屋,就在搀扶的过程中甲推搡乙,乙被甲的脚绊倒随后甲也倒了。最后甲高位截瘫,一个月后甲的家人(非甲妻子)报案说:甲说是乙“弄的”。甲妻子与乙的说法基本一致,与事实差不多(因为时间过长,又没有料到甲会报案说是乙弄的,所以两人可能会有部分遗忘),请问这件事能构成立案吗?如果到了法院,是该算过失伤害还是意外事件,会提起公诉吗?甲很无赖,亲情已断,甲妻子会说事实。还可能有什么法律事件发生呢,谢谢解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31888……(黑龙江-哈尔滨)
提问时间:2011-09-02 18:57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