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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婚前注册的公司,婚后经营得到的效益,我没参与公司经营,能分到经营所得到的钱财吗?

丈夫婚前注册的公司,婚后经营得到的效益,我没参与公司经营,能分到经营所得到的钱财吗? 我与丈夫2009年结婚,是再婚家庭,无小孩,房子是婚前男方购买,婚后我也没有工作一直在家,现在丈夫说性格不合提出离婚,离婚条件是:他帮我买的二分保险(金额20万)一次给我,再给我5万元生活费,我不同意,因为丈夫经营的公司(婚前注册的),一年收入40万左右,他说我没参与公司经营,不能分公司的经营得到的钱财,请问是这样的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jf577……(江苏)
提问时间:2011-08-29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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