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
在搬迁后获得房屋补偿之外,还要其他的经济补偿,是否合理合法呢?
在搬迁后获得房屋补偿之外,还要其他的经济补偿,是否合理合法呢? 搬迁后,政府补偿和原来屋子一样面积大小的房子。不过原来的屋子地点好。可以利用地理条件,办些小买卖来维持家庭生活。新补偿得到的屋子,虽然面积一样大。但是根本无法用来谋生。
像这种情况,想多要些其他的经济补偿,或者希望得到的房子,是可以进行商务活动的房子。
这种要求是否合理呢?国家法律是否能保障这些权利呢?
居民的这种要求,难道很过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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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apig33……(辽宁-朝阳)
提问时间:2011-08-28 16:47